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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資料由 (上市公司) 潤隆 公司提供 |
序號 | 1 | 發言日期 | 107/12/20 | 發言時間 | 18:21:33 |
發言人 | 邱秉澤 | 發言人職稱 | 副總經理 | 發言人電話 | 02-8501-5696 |
主旨 |
公告本公司取得台北市文山區萬芳段二小段162地號等33筆土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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符合條款 | 第 20 款 | 事實發生日 | 107/12/20 | ||
說明 |
1.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(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): 台北市文山區萬芳段二小段162地號等33筆土地 2.事實發生日:107/12/20~107/12/20 3.交易單位數量(如XX平方公尺,折合XX坪)、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: 交易總價: 1.土地:新台幣2,384,100,000元整 2.建照執照款:新台幣79,900,000(承購上述地號所核發之建照執照) 3.交易總價:新台幣2,464,000,000元整 交易數量及單位價格:面積合計29,322.93平方公尺(約8,870.19坪) 土地使用分區為 1.第二種住宅區(山限)面積27,140.93平方公尺(約8,210.13坪),每坪購買價約新 台幣21.32萬元 2.第三種住宅區面積2,182平方公尺(約660.06坪),每坪購買價約新台幣96.06萬元 4.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(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,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,得免揭露其姓名): 交易相對人如下: 土地:自然人等6人、帝國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及華和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(非公司之關係人) 建照出讓人:華和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(非公司之關係人) 5.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,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、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、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: 不適用 6.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,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、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: 不適用 7.預計處分利益(或損失)(取得資產者不適用)(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): 不適用 8.交付或付款條件(含付款期間及金額)、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: 1.第一期:支付簽約金約10% 2.第二期:支付備證款約5%及建照執照款約15% 3.第三期:支付完稅款約5%及建照執照款約5% 4.第四期:支付尾款約80%及建照執照款約80% 9.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(如招標、比價或議價)、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: 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:採取議價方式 本次交易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:參考專業鑑價機構鑑定之價格 本次交易價格決策單位:董事會 10.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: 1.中華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:估價金額計新台幣2,950,104,563元 2.歐亞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:估價金額計新台幣2,660,273,820元 11.專業估價師姓名: 1.中華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:謝典璟先生 2.歐亞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:黃昭諺先生 12.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: 1.(99)北市估字第000149號 2.(104)高市估字第000104號 13.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、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:否或不適用 14.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:否或不適用 15.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: 不適用 16.與交易金額比較有重大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: 不適用 17.經紀人及經紀費用: 不適用 18.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: 取得營建用地建屋出售 19.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: 無 20.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:否 21.董事會通過日期: 不適用 22.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: 不適用 23.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:否 24.依「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」第十五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:不適用 25.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,依同準則第十六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:不適用 26.其他敘明事項: 本公司與華和資產管理(股)公司訂定附買賣條款,由華和資產管理(股)公司 以6,400萬元購回本買賣標的建照所載設計之4戶2樓連棟住宅房地及4車位。 款項於支付土地尾款時一次支付 |